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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2026储能竞拍启动:电芯认定优先级改变竞争规则
微和知窗 · 日本市场洞察
日本2026年度长期脱碳电源拍卖已经进入参加注册阶段。对锂电项目而言,本轮变化不只是募集上限和报价:使用获得日本“供给确保计划”认定的制造商在自有工厂生产的电芯,将直接影响中标判断顺序。技术方案、供应链证明和财务模型因此必须在同一条投标路径上闭环。
事实核验截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。
一、企业登记只是开始
日本电力广域运营推进机构(OCCTO)于10月9日公布了2026年度长期脱碳电源拍卖的参加注册及报价日程。各阶段彼此衔接:前一阶段未能完成审查,可能直接影响后续注册和报价资格。
| 阶段 | 官方时间 | 项目重点 |
|---|---|---|
| 企业信息登记 | 2026年10月13—16日 | 完成市场参与主体信息 |
| 电源信息登记 | 2026年10月19—23日 | 提交项目、接网、技术和证明材料 |
| 预期容量登记 | 2026年12月9—15日 | 形成可审核的容量计算口径 |
| 正式报价 | 2027年1月19—26日 | 登记审核完成后进入报价 |
| 预期容量计算参数登记 | 2027年1月27日—2月3日 | 补充报价容量所依据的计算参数 |
OCCTO表示,约定结果原则上在报价截止后约三个月、并于应札年度的下一年度公布;实际时间仍可能随价格监控进度而调整。项目团队此时需要同步准备接网答复、技术方案、设备来源、事业计划和相关证明,而不是等到2027年1月再集中处理。
二、储能名额并不宽松
本轮脱碳电源募集总量为500万kW,但储能技术分别设置上限:锂离子电池40万kW、非锂离子电池40万kW,抽水蓄能与长时储能系统(LDES)合计40万kW。上限界定竞争空间,不代表完成登记的项目都能获得合同。
2025年度结果已经显示出竞争强度。锂离子电池申报152.5万kW、中标55.1万kW,按容量计算约36%;非锂离子电池申报120.6万kW、中标70万kW,约58%。两类电池合计申报273.1万kW、中标125.1万kW,约46%。这些历史比例不能直接预测本轮结果,但说明项目必须同时管理价格、资格和可交付性。
| 2025年度电池类别 | 申报容量 | 中标容量 / 比例 |
|---|---|---|
| 锂离子电池 | 152.5万kW | 55.1万kW / 约36% |
| 非锂离子电池 | 120.6万kW | 70万kW / 约58% |
| 两类电池合计 | 273.1万kW | 125.1万kW / 约46% |
三、项目先要满足30MW和连续6小时
储能、抽水蓄能和LDES项目的参加容量按送电端计算,须达到3万kW(30MW)以上。项目还必须具备每天至少一次、连续运行6小时以上的能力;预期容量计算参数中的年平均连续发电时间也要达到6小时以上。
此外,相关项目需要在制度适用期内维持调节能力。OCCTO要求原则上具备调频备用(GF)、负荷频率控制(LFC)和经济调度控制(EDC)等功能,并按接网与调度要求构建控制能力。规则对部分10万kW以下、无法采用光纤专线的设备设置有限例外,但不能据此把调节功能当作可选项。
这些要求应在设备配置、退化假设、辅助用电、控制系统和接网方案中形成同一套可追溯参数。名义容量达标但无法证明送电端功率、持续时长或控制能力的方案,仍可能无法进入有效竞争。
四、电芯认定改变锂电项目的排序路径
本轮最值得关注的是锂离子电池的中标判断顺序。所谓“带认定”并非泛指产品质量认证,而是使用依据《经济安全保障推进法》获得蓄电池供给确保计划认定的制造商所生产的电芯。该制造商必须在自己拥有的制造基地生产这些电芯;由第三方工厂代工的OEM电芯不属于这一范围。
项目需要通过蓄电池事业计划提交供给确保计划认定证明。采购团队至少应逐项核查:
- 获得认定的制造商主体与供应合同主体是否一致;
- 实际电芯生产工厂是否由该制造商或规则允许的控股子公司持有;
- 拟供应的具体电芯是否落在认定和证明材料覆盖范围内;
- 供应商名称、制造主体、工厂和证明文件是否能在投标材料中一一对应。
中标判断先对“带认定”的锂电项目及其他合格电源进行一轮处理。只有这一轮结束后,锂电40万kW募集上限仍有空间,“不带认定”的锂电项目才可能进入后续判断。因此,非认定项目并非禁止参拍,但它们面临的是不同的进入顺序,而不仅是同一轮中的价格竞争。
| 路径 | 核心条件 | 判断顺序 |
|---|---|---|
| 带认定锂电项目 | 认定制造商 + 自有制造基地 + 对应电芯 + 证明文件 | 优先进入首轮判断 |
| 不带认定锂电项目 | 仍须满足全部其他参加要求 | 首轮后仍有锂电容量空间时进入后续判断 |
若项目在约定结果公布后更换认定电芯制造商,规则仅允许更换为另一家同样获得认定的制造商。这意味着供应链选择不仅影响投标排序,也会约束中标后的变更管理。
五、长期容量收入不能直接等同于固定利润
长期脱碳电源拍卖通过多年容量收入提高投资回收的可预见性。制度适用期原则上为20年;蓄电池可以按年度申请更长的适用期,上限为40年。
但容量收入并不是与其他市场收益完全叠加的“固定利润”。按实际业绩返还的路径下,中标项目的其他市场收益约90%需要按规则返还;规则也提供“返还固定化”的选择,但返还水平和细节仍应以最新募集要纲、约款及后续制度决定为准。
期限越长,早期假设需要经受的时间检验越长。项目模型应同时覆盖电池更换、退化与可用率、运维预算、设备供应商责任、保险、残值、其他市场收益返还和履约处罚。单看中标容量价格,无法替代全生命周期现金流测算。
六、本轮准备工作的四个重点
- 先确认登记进度。企业信息、电源信息和预期容量各有独立窗口,上一阶段的延误会影响后续资格。
- 回到送电端校核技术方案。把30MW、连续6小时、年平均持续时间和调节功能落实到可验证的设备参数。
- 把电芯认定核查前移。在方案锁定前完成制造商、实际生产主体、工厂与证明文件的逐项对应。
- 重新检查长期现金流。把其他市场收益返还、退化、更换、运维与履约责任放回同一模型。
本轮拍卖已经把技术方案、供应链证明与财务模型纳入同一决策流程。项目报价虽在2027年初,但竞争优势需要在2026年10月的注册材料中提前固化。
主要来源
- OCCTO:《2026年度长期脱碳电源拍卖参加登记及报价日程》
- OCCTO:《2026年度长期脱碳电源拍卖募集要纲》
- 日本资源能源厅:2025年度长期脱碳电源拍卖结果资料(2026年5月13日)
- 电力・ガス取引監視等委員会:长期脱碳电源拍卖的报价价格与其他市场收益监控说明
免责声明:本文用于行业研究与市场交流,不构成投资、法律、投标或融资建议。时间、容量、资格、证明和合同安排可能调整,项目决策前应核对主管机构最新公告、募集要纲、容量确保合同约款和项目文件。